网红/经典景点一网打尽:崇圣寺三塔/双廊/南诏风情岛/花语牧场/大理古城/玉龙雪山·冰川大索/丽江古城/束河古镇;
漫步泸沽:泸沽湖 360°环湖游(泸沽湖观景台/里务比岛/里格观景台/情人滩/草海/走婚桥/摩梭家访/观看日出);
舒适住宿:丽江入住一晚国际五星度假酒店+大理一晚洱海度假酒店;夜宿泸沽湖看星星;
特别赠送:观看大型民族歌舞表演《丽水金沙》;摩梭篝火狂欢/特色下午茶/摩梭走婚宴。
用 餐:早餐:敬请自理; 午餐:含; 晚餐: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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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包含】
机票:
1、往返经济舱位的国内机票及机场税、现时燃油附加费;
2、具体航班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3、旅行社所出机票为团体票,航空公司代理与我社所签协议约定:团队机票出票后将不得变更、签转及退票。
4、如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临时取消,造成旅游行程延误或取消,我社将负责协调,并退回未产生的费用,但不承担经济赔偿。如遇不可控制因素(如塌方、塞车、天气、航班延误、车辆故障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请客人谅解。
住宿:
1、全程入住以上行程中所列备选标准双人间(如遇旅游旺季等特殊情况房源紧张,入住不低于以上酒店档次酒店)(酒店安排每成人每晚一个床位)
2、若出现单男单女,报名前补齐房差。
3、由于泸沽湖住宿酒店地理位置靠近湖边,晚上蚊子较多,游客可以和前台索要蚊香或其他驱赶蚊子工具。酒店客房环境有限,不及昆明丽江等地环境,敬请谅解!
4、酒店为当地豪华标准,不评星级。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政府征用,酒店停业等原因,旅行社会根据当地酒店房源情况安排,具体酒店以实际当地入住为准。
用餐:
1、含6正4早(酒店房费含早餐),正餐30元/人(小孩餐费减半),10-12人/桌
2、我社将根据不同季节调整当地特色餐,不含酒水,人数增减时,菜量相应增减,但维持餐标不变;餐饮风味、用餐条件与广东有一定的差异,大家应有心理准备。
3、此为团队用餐,若游客放弃用餐,恕不另行退费,请游客人谅解。(注:行程中的用餐可能会根据航班时间作适当的调整,用餐数不变.)
用车:
当地全程选用空调旅游车,根据人数定车型、保证1人1正座。
门票:
1、成人景点第一道门票(不含小门票及电瓶车)
2、行程中的景点门票为团体优惠打包价,凡持学生证、军官证、老人证等任何证件不予再退费!
儿童及婴儿:
1、婴儿:2岁以下(不含2周岁)的执行婴儿收费,此收费不提供机位、车位、餐位、床位及景点费用。
2、儿童:2—12岁以下儿童(不含12周岁)报价含往返机票、车费、正餐、含早餐, 不含门票;不含床位费,如超过1.2米以上产生门票及其他费用由家长现付。
【费用不包含】
1、航空公司临时增加的燃油附加费,报价只含每人每天一床位,如产生单男单女须补房差。
2、行程内没有约定包含的景区内交通费用;行程外的自费节目及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等。
3、不含航空保险及旅游意外险,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者入住酒店在前台寄存,以免丢失,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义务仍无法避免的事件,而需要变更行程时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航班延误或取消、车辆故障、交通意外等)。
5、其他未约定由组团社支付的费用(包括节假日旺季升幅、机场内候机和转机的餐食、不可抗力因素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等)。
6、客人若中途自愿离团,旅行社扣除实际产生费用后,将未产生费用余款退还,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自愿签字离团后一切责任与旅行社无关。
自费项目选择:
1、宋城千古情(歌舞表演310元/人)
2、蓝月谷电瓶车:60元/人(此费用为景区交通,属必消)
3、洱海小游船电瓶车:20元/人(往返,此费用为景区交通)
4、拉市海骑马:180-280元/人不等(含车费、导服)
【报名须知】
收   客  标   准
1、此团为广东多家旅行社散客拼团(无人数、无国籍、职业限制),此团6成人成团(如因航班原因分团以单独一个团人数为准)。
2、严重高血压、心脏病患者、身体不佳者不宜进高原,不宜参团。凡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脑溢血、冠心病或年龄在65岁以上的体弱者,为了您的安全请勿隐瞒实情,您可另选他线,不宜冒险参团进高原(高原反应不在保险范围之内)。
3、60岁(含60岁)以上团友参团必须填写《参团健康证明》、《免责声明》,向旅行社申报身体健康情况。
4、18以下及65岁(含65岁)以上,必须有监护人陪同方可接待。
5、在旅游期间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含酒店、用餐、景点等),其未产生的所有费用概不退还。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行承担,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6、此行程为综合包价旅游产品,行程包含景区游览,需要客人提供证件购买门票,但此行程中所涉及的景点没有长者优惠及其他证件优惠,如客人无意游览该景点,请在报名时或者收到本通知书/行程单时提出,否则视为同意该约定。
7、我司委托旅游目的地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承接本旅行团在当地的接待业务,如有疑问请在报名时提出,否则视为同意该安排。
8、以上行程时间安排可能会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及进出城市变更,在不影响行程和接待标准前提下,经与全体游客协商后,可进行游览顺序调整及出入口城市变更,敬请谅解! 如有不同意者,请接到本行程时书面声明,或在合同中注明,无书面声明或注明者视为同意该安排。
9、请游客知悉并同意,我司可能会通过包机切位的方式订取机票,机票出票后不退票不变更不签转;酒店一经预定后不退不改,如需退团,我司将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游客。
温  馨  提  示
1、此团为多家旅行社散客拼团,不派全陪领队。
2、请游客在报名时,准确登记姓名及身份证、护照等号码(小孩出生年月),并在出游时携带有效登机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回乡证、台胞证等),在办理登机及入住酒店时需提供;游客在酒店冲凉时,请将酒店的毛巾铺放在淋浴的地方,以防止滑倒、摔伤。
3、云南是高原地区,海拔高、气候变化快、日温差大,游客出发前根据旅游地天气情况准备适宜旅游的衣物鞋子,雨具等;请游客依照个人习惯带适量常用药品等;由于云南地区少数民族众多,各团友每到一处,请尊重当地少数民族风俗和习惯。
4、因云南气侯的原因,有些酒店无空调,有些有空调也可能不开空调,请游客多多包容和理解。
5、高原地区不宜饮酒及剧烈活动;自由活动时,请结伴出行;行程中如感身体不适,及时告知导游以便及时休息或入院检查治疗。
6、由于云南属于高原地带、海拔较高容易出现高原反应,提醒孕妇、65岁以上老人家及体弱者,慢性病患者,为避免出
现意外,建议慎行。高原海拔较高、空气稀薄、气压偏低,含氧量明显降低,因此,每位客人初到高原后都会有不同
程度的高原反应,比如:胸闷气短、头痛耳鸣、恶心呕吐、易流鼻血等,其实,这是属于正常的生理反应。即便是当
地土生土长的人,有时也会出现高原反应。大多数游客经过短时休息便会逐渐适应,请放松心情,所谓的高原反应并
不可怕。如果感觉部分症状较重的,可以通过吸氧,口服一些抗高原反应的药品(例如:高原安,硝苯吡啶,红景天含
片等)缓清不适感。总之,对高原反应既不必十分紧张,也不要掉以轻心。高原地区请尽可能避免剧烈运动,饮食要
有节制,以免增加胃肠道负担,吃饭不宜太饱,饮水不要太多,饮茶不要太浓,最好不要抽烟,饮酒,要具备良心的
心理准备,保持乐观的情绪。这才是防治高原反应的最佳"良药";
7、由于散客团队操作的特殊性,加之团队本身已经享受各项优惠政策,故如持有军官证、残疾证、教师证、学生证、老
年证等证件的游客一律不再享受任何优惠减免政策!敬请谅解!
8、退团说明:游客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本次旅游,国内游可在出票前换人参团,在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如已经出机票,
所换游客须承担被换旅游者已出的机票或列车票的实际退票损失费用。如果确认退团,游客须承担旅行社业务预订损
失费。因散客操作特殊性,若出现旅游者退团,我社严格按照《团队国内旅游合同》之第六章关于违约责任之第十七
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规定来执行(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
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80%;出发后如中途取消,所有团款不退。因为云南省旅游局要求团队操作必须提前预
付团费给旅游结算中心,所以在行程中游客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的景点、用餐、用房及车费等费用一概不能退还。如果
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用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
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外提出解除合同的,如已出机票或列车票,只收取旅游者的实际退票
损失费用!
9、在购物、饮食、自由活动时,在双方约定范畴外(约定场所和活动范围)因个人行为购买的食品安全问题、商品质量
问题、或造成的游客人身、财产和损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本旅行社可协助处理问题,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玉龙景区景点较多,请游客积极配合导游安排,确保游览各个景点。如因游客个人原因放弃,或遇旅游旺季,索道排队等候时间较长,导致个别景点没有时间游览,均不予退费!敬请谅解! 
老年人出游暂行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老年人指出行日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本数)的旅游者。
第二条:出行日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本数) -69周岁的旅游者,应与旅行社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书》 应载
明个人健康情况、通信方式、紧急联络人信息,并由旅游者签署。
第三条:出行日年龄在70周岁以上(含本数) -75周岁的旅游者,除按规则第二条签订《安全责任书》,还需提供三级甲
等医院开具的3个月内的有效的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
第四条:出行日年龄在75岁以上的,除按规则第二条签订《安全责任书》,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开具的3个月内的有效的
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还需老年旅游者成年直系家属签字,且由成年家属陪同,出行日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本数),不准报名。
第五条:公司业务部、营业部、分公司负责人为规则责任人,如违反上述规则,公司有权责令改正、并可处以违规合同金
额一倍到三倍的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特  别  说  明
1、行程结束后请务必在云南签署团队意见表。
2、请如实填写意见单,希望通过您的意见单,我们能更好地监督云南省各地段的接待质量;旅行社一概将游客自填的意见单作为处理投诉反馈的依据。
3、如客人在当地接待社意见单上签署“满意”或不签署者,而返回深圳再投诉,请恕我社难予受理。敬请合作!
****在保证游览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可能根据航班时间调整行程顺序,以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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